忘记从什么时候起,我开始喜欢做指甲。 在众多的颜色里,我喜欢宝蓝,大红,还有黑色。 比较白的手,在某种程度上促成了我,对于极致色彩的钟爱。 见过我的人应该都会觉得,起码看起来,我会是个温和女子。 其实我的心里,住着一个一把火就能点着的疯狂精灵。 每一次欣赏做好的指甲,我都会发自内心的喜欢。 我想,大抵是因为这些妖娆的颜色,满足了我的心里,对于疯狂的渴望。 一味温婉的女子,难免枯燥。 一味放肆的女子,难免危险。 我喜欢生活里的小小调剂,也许,就是一种叫做情趣的生活态度。 今天的一句话—— 如果没有人来帮助你,那么就去帮助别人。 今天的一首歌—— 张卫健 < 身体健康 > Grace 发表于 2007-11-26 17:00:00 阅读全文 | 回复(3) | 引用通告 | 编辑
还真是自恋哪。。。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: 侬哪能意思啦。。 女人因为可爱而美丽:)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: 没错,这是我的优点之一。 严重小资情调,小女人作风!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: 上个周末我开始自己涂抹了,技术还不赖呢,同事说,唉呦,以后可好了,这笔费用可省了! 就这样,您还说我小资? 可以更换一个新的验证码,然后再进行留言或评论 发表评论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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